一、一、事项名称 :“我要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我要申请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二、申请对象:企业或培训机构
三、适用范围: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受理窗口
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3、A24号窗口
五、审批决定机构
衡阳市人社局职建科
六、申请条件
企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湖南省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登记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或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职工,可申请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七、材料清单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材料规格 | 份数 | 材料要求 |
1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 申请单位自备 | 原件 | 1 | 填写规范、工整、不漏项,加盖公章 |
2 | 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登记表 | 申请单位自备 | 复印件 | 1 | |
3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 申请单位自备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学员本人签字 |
4 |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 申请单位自备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1 | 只需提供其中一项证书 |
5 | 职工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凭证 | 申请单位自备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培训当年工资发放表或社保缴费凭证 |
6 | 培训和考核期间监督人员签名 | 申请单位自备 | 原件及复印件 | 1 | |
7 | 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开户许可证 | 申请单位自备 | 复印件,查验原件 | 1 |
八、办理流程
九、有关说明
1、企业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开班备案手续的,一律不予享受培训补贴。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3、享受培训补贴项目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含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并按规定纳入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
十、审批时限
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十二、办公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点: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8965155
业务监督电话:896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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