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全市道路客运车辆的经营年限有何规定?
答:为确保全市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安全,经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全市道路客运车辆经营年限明为以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小型客车营运年限不超过8年,中型客车营运年限不超过9年,大型客车营运年限不超过10年,车辆在营运期限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行驶里程小型客车60万千米(公里),中型客车50万千米(公里),大型客车80万千米(公里)的,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实行引导报废。
2、市民乘坐出租车遇到不打表、议价、绕道等情形应该怎么处理?
答: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以上都属于违法行为且严重损害衡阳的文明城市形象。市民面临以上几种情形可以直接拨打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投诉电话3111234或者市民服务热线12345。我们执法支队会依法对该出租车驾驶员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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